昨天上午9点,28岁的云南籍女子刘某被带上嘉兴海宁法院被告人席。
半年前的3月9日清晨,刘某将18月大的亲生儿子三次抱起后,狠狠摔在自家地上和墙角,导致孩子头部多处骨折、腹内脾脏破裂等,并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。
三次把孩子摔在地上
然后自己继续睡觉
刘某和曾某并非合法夫妻——2009年,刘某在老家与人结婚并生下一女。2010年,她离家出走,在海宁结识了40岁的曾某,两人同居并生下儿子。
刘某交代,事发当天上午8点,曾某已外出打工,自己正在睡觉。此时孩子哭了,“他可能是饿了,就爬到我的身边讨吃的。”
这让刘某火冒三丈,“凌晨孩子哭,吵醒了我,我和老公吵了一架,气得一肚子的火。早上醒来,我牙龈肿痛,想到老公不关心自己,也不好好带儿子,就一时冲动发泄在儿子身上。”
刘某脑袋一热,拎起孩子就向地面摔去……
连续三次之后,躺在地上的孩子没了声音,“(这时)我的心情才好起来。我把他抱到床上,他一动不动,我以为他终于变乖了,然后我就去睡觉了……”
刘某平时好吃懒做
稍不顺心就殴打孩子
对亲生儿如此残忍,刘某是个怎样的人?法庭上,公诉人宣读了亲属和邻居的证言。
张某是刘某的邻居,她说曾亲眼三次看到刘某打儿子:一次是刘某一脚将小孩从床上踹到床下,一次是摔小孩,最后一次是看到刘某用手打孩子屁股,打了很久。
曾某的弟媳说,刘某整日在家好吃懒做,什么都不干,“要是稍有点事让她不顺心,她要不就打孩子出气,要不就跟曾某吵。”
恶母是否精神有问题?
检方:她具备完全刑事能力
庭上,公诉人指控刘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,并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司法鉴定:刘某除有哮喘病外,没有其他重大躯体疾病及精神病史,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刘某接受了记者采访:“我当时是一时冲动,很后悔,没有尽到当母亲的责任。”
而曾某则对记者说,“我不会原谅她,希望法庭能重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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