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 有情皆孽,众生皆苦——评《余罪》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prestige    时间: 2017-1-3 10:20
标题: 有情皆孽,众生皆苦——评《余罪》
        在网络文学流于快餐文化的今天,似乎网络小说对人们来说只是宣泄压力的一种渠道,这也无可厚非,毕竟在奔波劳碌,忙于生计之余,为网上的小说付出真情实感可能有些奢侈,因为生存的压力会让我们吝啬于释放情感,甚至会忽略了身边的人,更遑论文字了。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几年的时间下来,我个人的阅读喜好似乎已经从最开始的全类型控,慢慢的集中于类似于历史,官场等几个少数的方面,从最初的追求情节和场面,到现在尝试着去解读人物的内心世界。说实话,都市的小说我近几年是很少看的,主要源于我个人认为其情节的同质化太过严重,一味的身怀绝技,坐拥众美,虽然看后可能有些快感,但毕竟离我们太过遥远,常书欣算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个都市作者,从第一部作品《红男绿女》,到最近完本的《余罪》,六七年间五部作品,摒弃了各种高大上,全部专注于小人物的故事,这在现在的都市作品中,可谓是浊流中涌出的一泓清泉(无意得罪诸位都市流作家及读者)。

        然而世间万物,有其得必有其失,这种写实的风格注定了其作品的小众性,正如前文所说,多数人是为了发泄,而不是想在其中重新体会现实中的酸甜苦辣,生活本身已经太苦,便不要再自找苦吃。然而窃以为,能在网上读到一本真正打动内心的作品,是一种福气,能将自己代入到书中去体会社会的市井百态,人物的喜怒哀乐,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。时下热播的《舌尖上的中国(第二季)》,很多人观看的初衷,是为了欣赏其中的珍馐美味,而我,可能更醉心于美食背后沉淀的情感及人文气息。
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印象中常书欣几部作品中的主人公,都是游走在黑与白之间的小人物,写警察貌似也不是第一次了,主人公们似乎没有什么太高的理想和追求,这也符合人之常情,大人物向来只是少数,人们心中的理想总是很丰满,但最后却又总屈服于现实的骨感。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余罪,既是书名,又是人名,一名警校的毕业生,偏偏又有别于警察该有的光明磊落和一身正气(曾几何时,这两个词似乎是描写警察的不二选择;但现在,偏偏给人的感觉是如此的疏离,或许真的是与时俱进吧),他身上透着一股市侩的精明和猥琐,理想和信念似乎从不存在于他的字典之中,远不如几张毛爷爷来的实惠,如果能用手中小小的权力造福自己,想必是来者不拒,多多益善的。本来嘛,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气魄,小人物也该有小人物的手段。人毕竟不是完完全全的为自己而活,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。

        马克思说,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。人活一世,不可避免的要受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牵绊,爱情、亲情、友情,将我们紧紧地束缚于这一方水土之中,难以自拔。拜《诛仙》所赐,老子的一句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可谓是家喻户晓,天若有情天亦老,好像真想要天长地久,便注定要无情。


        然人终非草木,孰能无情,正如鲁迅所说,无情未必真豪杰,怜子如何不丈夫。便是书中十恶不赦的杀人犯,也会感念于父母的养育之恩,亡命天涯十八载,押解路上亦未放弃逃窜,然而念及年迈双亲,终难释怀,唯有默然归案;纵横江湖的神偷贼王,也会留露出舐犊之情,即使面对的是养子养女,风烛残年,也要挺身而出为之顶罪。世人多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这些可恨之人,也许是天理难容,死有余辜,然而谁又能说,他们便真的泯灭人性,心如铁石。有情皆孽,是以众生皆苦。这苦楚的根源又何尝不是我们存在的价值,苦在其中,然又乐在其中。知善知恶是良知,为善去恶是格物,儒家中关于性善性恶的千古命题暂且不去争论,只知道这人性中的恶,在触碰到心中最柔软的情感之时,似乎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。
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对于一本小说而言,情感不可或缺,却又不能支撑全部,一味的煽情,到头来也只会引起读者的审美疲劳(没看倪萍朱军都混不下去了么)。这便不得不提情节中的引人入胜了,当年看《黑锅》之时,便有感于主人公破案时的心思精巧,无往不利,没想到,几年后的《余罪》,是更加的变本加厉了。相比于简凡的半路改行当厨师,成就另一番精彩。余罪从头到尾都是一名警察,而且是一名科班出身,警校毕业的刑警。刑警嘛,便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罪犯,彼此之间斗智斗力,辗转周旋。作者安排的思路是让主人公通过对线索的分析,把思路放在嫌疑人的角度,从而进行追缉。但如此安排,终难逃脱主角光环和上帝心态,这也算是现在小说的通病吧,难以免俗也可以理解,但即便如此,一些分析也足以令读者击节赞叹。为免剧透,便不具体阐述了。

        另一点值得赞赏的,也是作者的功力所在,便是字里行间透出的那种真实,这也是常书欣的作品,我每部必读的原因所在,这要源于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和对文字的驾驭。还是那句话,对小人物来说,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,在文中,这种无奈随处可见,一如现实。纵然主人公性情狡诈如狐,伎俩层出不穷,面对权势,终难做到无欲则刚,一无打点,二无背景,能有招架之功都已属难得,然而无论打压也好,排挤也罢,主人公总能在新的位置有一番作为,当然,不这么写也没有办法,谁看书都不是受虐去的(所以说《神雕侠侣》的连载,放到今天,绝对会死得很惨很惨)。然而,主人公不断提升自我,发光发热的过程,是值得每个人来学习的。我无意说教,但比起钱财这些身外之物,本事才真的是傍身所在,是金子都会发光,何况,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。
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PS:本来只想做一个读书周活动的看客,奈何加仑童鞋在群内强行摊派,毕竟相交数年,却之不恭,恰好《余罪》这本书,也确实不至于让我无话可说,由感而发便写了几笔,偏又发现似读后感不似书评,无奈盛情难却,便也只有献丑了,然毕竟文采有限,又数年未曾动笔,以上所写,只能算差强我意,心中亦有了贻笑大方的准备,还请诸位手下留情,多多包涵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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